根据《福泉市关于简政放权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的若干措施》(福委办字〔2021〕16号)《福泉市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委办字〔2020〕9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和分院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20年以来在黔南州内三级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人员(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及2020年以来在福泉市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就业见习岗位满1年及以上条件的人员开展相关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公开招聘,招聘名额4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确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在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局的指导下,及各相关部门的协助下,成立福泉市第一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巡考小组、考试小组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负责组织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相关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对象
1.报考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岗位,需满足2020年以来在黔南州内三级医院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且通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结业考核条件的人员。
2.报考乡镇卫生院相关岗位,需满足在市内基层医疗机构公益性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就业见习岗位满1年及以上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福泉市第一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原则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标准按各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各医院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和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报名条件
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3年9月2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5.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信息在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gzfqyy.com/)及公众号“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发布。
(二)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9月21日--9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时。
3.报名地点: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54-2220001。
4.报名所需材料:填交《福泉市第一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提交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应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学历需提供学位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1张。
5.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需交100元报名费,用于考试相关费用。
注:报名成功后,不管是否录取,所提交的资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同步进行,按照报名基本条件,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
1.时间:2023年9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地点: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3.注意事项。
(1)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需要他人代领的,需要提供准考证代领委托书、该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
(2)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能提供上述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3)考试迟到15分钟,视为放弃,不允许进入考场。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技能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占总分40%,技能操作占总分60%。综合考核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各岗位报名人数不管是否满足1:3均进行开考。
1.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为职业能力现场问答,总分为100分。现场公布面试得分,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及技能操作。
2.技能操作。
技能操作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总分100分,根据考生实际操作情况综合评分,时间为每人15分钟。
3.总成绩计算。
(1)按百分制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按40%折算,技能操作成绩按60%折算。面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2)面试成绩、技能操作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
(1)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09:00。
(2)地点: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临床技能实训中心。
2.技能操作。
(1)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09:30。
(2)地点: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六楼临床技能实训中心。
(七)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费用自理。隐瞒重大疾病的且影响工作的,医院有权依法予以辞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递补。
2.体检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上午08:00。
3.体检地点: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福泉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
(八)考察政审
1.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政审需提供个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医闹行为、上访、失信等行为(出具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证明);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递补。
2.政审时间:2023年10月13日体检时到人事科领取政审函,并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政审资料交至人事科。
(九)公示及聘用
1.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聘用。报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福泉市第一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签了劳动合同的,合同无效。
(二)在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举、举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系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四)在招聘过程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对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后,将招聘结果报福泉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六)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七)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查询。
(八)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0001(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
(九)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2228538(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1.福泉市第一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2.福泉市第一医共体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报名表
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9月20日